临沂市中医医院脑病科-临沂中医院癫痫
临沂人才引进硕士待遇
临沂职工慢申请材料:申请慢病种的二级及以上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近3个月的住院病历、检查化验结果;慢病种已整理,门诊慢确认医院已整理,详见正文。
临沂职工慢申请
一、申请材料
申请慢病种的二级及以上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近3个月的住院病历、检查化验结果(或门诊连续3个月治疗的病历记录、发票、处方等)。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我市参保职工随时提交门诊慢申请材料,并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资格确认备案表》,交至所在住院或门诊诊治的36家慢确认医院医保办。
市外二级以上协议定点医院的门诊慢申请材料,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资格确认备案表》,交至所属地指定的慢确认医院医保办(具体咨询所属地经办机构)。
2.确认
慢确认医院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审核确认后上传医保信息系统。
3.备案
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确认备案表进行备案维护。
三、办理时限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脑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栓治疗(有效期两年)、肺结核(含其他部位结核病、耐多药肺结核,有效期两年)、慢性肾衰竭(慢性肾脏病CKD3-5期)等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随时申报、即时办结,备案后次日享受待遇;其它病种随时申报,职工医保每月集中审核办理一次,确认备案后次日享受待遇;居民医保即时办理,确认备案后次日享受待遇。
四、慢病种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脑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栓治疗(有效期两年)、肺结核(含其他部位结核病、耐多药肺结核,有效期两年)、慢性肾衰竭(慢性肾脏病CKD3-5期)、精神疾病(含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抑郁性精神病、躁狂症)、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儿童孤独症、儿童智障、儿童脑瘫、儿童言语障碍、儿童听力障碍、儿童视力障碍、儿童肢体障碍、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间质纤维化、肺源性心脏病、高血压及其并发症、肺动脉高压、冠心病、消化性溃疡(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肝硬化、前列腺增生症、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肾病综合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特发性(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垂体瘤(催乳素瘤)、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症、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症、股骨头坏、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脊柱关节炎、干燥综合征、贝赫切特病(白塞病)、特发性炎症性肌病、系统性硬化病、脑出血(脑梗塞)后遗症期、癫痫、帕金森病(震颤麻痹)、运动神经元病、多发性硬化、重症肌无力、银屑病、肝豆状核变性、垂体性侏儒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苯丙酮尿症(不含6周岁以下免费治疗者)、Prader-Willi(小胖威利)、Turner综合征(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五、办理时限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脑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栓治疗(有效期两年)、肺结核(含其他部位结核病、耐多药肺结核,有效期两年)、慢性肾衰竭(慢性肾脏病CKD3-5期)等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随时申报、即时办结,备案后次日享受待遇;其它病种随时申报,职工医保每月集中审核办理一次,确认备案后次日享受待遇;居民医保即时办理,确认备案后次日享受待遇。
六、门诊慢确认医院
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市肿瘤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山东医高专附属医院、市皮肤病医院、市荣军医院、市康复医院、临沂交通医院,鲁南眼科医院;兰山区人民医院;罗庄中心医院;河东区人民医院、临沂温泉疗养院、河东区妇幼保健院;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兰陵县人民医院、兰陵县中医医院;沂水县人民医院;沂南县人民医院、沂南县中医医院;平邑县人民医院、平邑县中医医院、平邑县精神病医院;费县人民医院、费县中医医院;蒙阴县人民医院、蒙阴县中医医院;莒南县人民医院、莒南县中医医院;临沭县人民医院、临沭县中医医院;经开区人民医院;临港区人民医院。
依据来源: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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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今年征兵兵种是什么?
陆海空三军武警二炮每年10月份都在临沂征兵,当然水面战斗舰艇可能不会。 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寸照片3张去户籍武装部现场报名,证件不合格现场驳回。现在新兵新训不是3个月,一般70天就开始下连队,但是一些技术类岗位还需要培训1-3个月拿到结业证才能下连队。在地方武装部的时候已经随机分配完毕,到了自己所属的部队后进驻教导队,由老兵班长带领学习训练通用军事技能。兵种在武装部选定,在部队的岗位则是在新兵连选定的。 征集的青年为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 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事 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 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当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征集的年龄, 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单位职工,21岁的也可征集,根据本人自愿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专为23岁,本科为24岁。 征兵办负责人提到了关于对入伍青年仪容的要求——有染发、纹眉、纹身、打鼻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该 负责人强调,军队是特殊机构,有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在军容风纪上,要保持军人的严肃性。 直接成为士官的条件: 招收士官的对象,必须是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且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中)级 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其基本条件是: (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 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比原规定缩小 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中国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因既往患疟、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m、另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衄,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高中文化程度右眼4.7左眼不低于4.5;大专右眼放宽为4.6左眼为4.5为合格
2012临沂公务员体检查什么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心脏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支气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胃肠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肝炎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肿瘤、肝硬化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肾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内分泌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神经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各种炎症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血吸虫病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脑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骨髓炎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甲状腺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结石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淋巴肉芽肿、、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视功能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听觉功能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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