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男童大哭到翻白眼吐白沫呼吸骤停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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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说"孩子哭不坏",不过2岁半小男孩涛涛(化名)的父母可能没想过,因为哭,他们的孩子与神擦肩而过,非常幸运,在挽救生命的黄金时间里,恰巧有一位专业医生出现。

2岁半男孩摔伤大哭至呼吸骤停

近日一则抢救2岁男孩的微博信息广受关注,画面里一个还穿着尿布湿的小男孩躺在地面上,双眼白翻,没有意识。孩子的身边有三个人,其中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双手交叉,正在给孩子做心肺复苏。

网友留言说“我亲眼看到了,吓我了,这大夫真牛,孩子不长时间就恢复了,点赞!”

事情发生在20日晚间6时许,地点在大连迪卡侬商场。视频中正在实施心肺复苏术的男子,是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张光宇。

恰好有大夫在附近实施专业急救

张光宇大夫称,当天自己和家人正巧在迪卡侬商场,起初小男孩在商场的帐篷中玩耍,在和小朋友的嬉闹中小男孩不小心摔伤后脑,撕心裂肺地哭起来。

起初,张大夫也没有太在意,毕竟小孩子哭是很平常的事儿,然而父母把小男孩儿从帐篷中抱出来后,孩子突然哭背过气去,没了动静。

"我一看孩子的嘴唇都发紫了,在翻白眼,嘴里吐白沫,没了反应,孩子家长掐人中也无济于事。"张光宇大夫称,见状他赶紧跑过去,把孩子的身体放平,把孩子的的头偏向一侧,保持呼吸道畅通。

心外按压和人工呼吸抢救回孩子

在咨询父母孩子的病情后,张大夫双手交叉,给孩子进行心肺复苏。经过大约6分钟的心外按压和人工呼吸,孩子渐渐呼吸恢复,意识清醒。

随后家长抱着孩子离开商场,由于当时现场气氛非常紧张,张大夫与家长只简短交流了上述两句,未留对方的****,因此后期他们的去向和孩子的状况不得而知。

值得庆幸的是,在挽救生命的黄金时间里,这个小男孩恰巧遇到了一位专业大夫。

4至6分钟为急救黄金时间

孩子在哭闹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呛咳,呼吸道梗阻、缺氧导致意识丧失,呼吸心跳停止等状况。因此“孩子哭不坏”的认识是不科学的,如果不及时抢救,脑缺氧时间过长,会加重昏迷,大脑细胞会发生不可逆损害,甚至亡。心跳如果停止4到6分钟,即使孩子救回来,也会出现脑缺氧导致的后遗症,所以必须尽早进行有效的心肺复苏。

医生提醒,对于孩子,常见的异物(核桃仁、花生)、喝水呛咳等都可以导致气道梗阻、缺氧,所以窒息时要判断原因,保持呼吸道通畅,正确的手法至关重要。

心肺复苏这样做

两手交叉,右手掌根按压在两乳头连线中点与胸骨交叉处,双肘关节伸直,利用上身重量垂直下压。对中等体重的成人下压深度应大于5厘米,而后迅速放松,解除压力,让胸廓自行复位,频率为100次/分钟。心肺复苏千万不要随意中断,应一直坚持为病人做心肺复苏,直到有其他人代替或120急救车赶到。?

普通醉酒和生理性醉酒的区别

1、生理性醉酒(普通醉酒状态)

由一次过量饮酒后出现的急性中毒状态。绝大多数醉酒状态属此种情况,系酒精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所致。症状的轻重与血液中酒精的含量和代谢的速度密切相关。 我国多数专家和学者均认为此种醉酒人具备完全的责任能力。

关于生理性醉酒,医学上一般将其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为兴奋期,又称轻度醉酒,表现为脱抑制现象,如兴奋话多、情绪欣快、易激惹、容易感情用事、招惹是非等,此期控制能力有所减弱。第二期为共济失调期,又称中度醉酒,此时醉者动作笨拙,步履蹒跚,举止不稳,语无伦次,辨认和控制能力都有减弱。第三期为昏睡期,又称高度醉酒,此时醉者面色苍白,皮肤湿冷,口唇微紫,呼吸缓慢伴有鼾声,此期可有一定程度的意识障碍。

有关生理性醉酒后发生的刑事案件的案例在此就不再例举了。

2、病理性醉酒

又称精神病性醉酒,是由酒精引起的特异质反应。主要发生于对酒精耐受性很低的人或患有癫痫、脑动脉硬化、颅脑损伤、某些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神经官能症等患者。往往在少量饮酒后突然出现意识障碍、丧失辨认、极度兴奋、攻击和危害行为,被害妄想颇常见。一般发作持续数小时,或一整天,常以深睡结束发作。醒后对发作经过不能回忆。我国多数专家和学者均认为此种醉酒人无责任能力。

在我国,比较有名的案例有两个,他们是:

(1)、被告李文婚后家庭关系和睦,生有独子李小,现年5岁,李家三代单传,对李小爱若掌上明珠。1997年2月15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李文骑自行车带李小去邻村亲属家喝喜酒。席间,李文喝了8两白酒,2瓶啤酒,已超过平常5两白酒的酒量。当晚8时许返家途中,李文因酒性发作不能继续骑车,便用车推着李小走。行至离家约1里地的一块麦田地时,李文突然乱蹦乱跳,口出狂言,说是身边来了许多鬼,然后把自己的鼻子打出血进行驱鬼,又把儿子李小当作鬼按倒在地,骑在身上用拳打,用牙咬,附近农民鲁朋等人听到喊叫声赶到现场,发现李文边打李小边喊:快来看呀我抓到一个鬼,你们离远点,用手电给我照着,我来打!鲁朋等人见李小满脸是血,生命垂危,随即将李小从李文身底下抢出,送往医院,李小经抢救无效亡,经法医鉴定者李小系头部受钝器打击造成脑出血,导致脑功能障碍而亡。

案发后,经对被告人李文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其结论为:被鉴定人李文行为当时处于病理性酒精中毒状态之中。

(2)、案情:林某患有病理性醉酒疾病,在发病时,常有举止失控、失忆等症状。在得知患有此病后,林某极少饮酒。2004年9月10日,林某参加同学聚会,在朋友的劝说下,喝了400毫升高度白酒。为防止酒后发生意外,林某在饮酒前嘱咐同学张某吃完饭后将其送回家中。聚会结束后,张某送林某至家中后离开。进屋后,林某妻子钱某责怪林某不应该喝这么多酒,林某随之与其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林某双手勒住钱某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亡。林某酒醒后,在公安机关向林某了解事发经过时,其称对杀妻之事无任何记忆。经鉴定,林某在钱某时处于病理性醉酒发病阶段。

3、复杂性醉酒

通常是在脑器质性损害或严重脑功能障碍的基础上,由于对酒精的耐受性下降而出现的急性酒精中毒反应。其饮酒量一般不大,但意识障碍明显,病程短暂,对发病情况常有遗忘。我国多数专家和学者均认为此种醉酒人只有部分责任能力。

“复杂性醉酒”是国内刑事立法、司法理论和实践上争议最大的一种“醉酒”状态。在我国,比较有名的案例有下面三个。

案例一:1997年春,犯罪嫌疑人葛××酒后盗窃一台价值2000余元的摩托车,经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鉴定,认为葛××属急性酒精中毒,复杂性醉酒后犯罪,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据此,甘井子区法院于同年7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案例二:犯罪嫌疑人王××,1998年10月酒后在大连石化工程公司院内盗走一台价值千余元的摩托车后被抓获,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以王××涉嫌盗窃犯罪移送起诉。1998年11月30日,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鉴定认为王××为急性酒精中毒,复杂性醉酒,无刑事责任能力,12月9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同日将嫌疑人释放。

案例三:犯罪嫌疑人陈××,1998年9月16日因欲将其母的房子卖掉遭拒绝而不满,酒后将其母五间瓦房中的三间烧毁,损失价值达2300余元。此案经批准移送起诉后,于1999年3月8日经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检查鉴定,陈××系慢性酒精中毒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同年3月10日陈××被释放。

辽宁省慢病门诊政策

高血压、糖尿病是我国居民常见的慢,为切实减轻“两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国家出台相关文件,将城乡居民参保人的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大连市居民医保“两病”患者将近20万,目前大多数已申请并享受到“两病”待遇。为确保“两病”惠民政策在大连全面落实、应享尽享。今年年初,大连市医保部门与卫健部门沟通,根据卫健部门提供的信息,将大连市符合“两病”保障条件但尚未办理申请的6万多人直接纳入“两病”待遇保障。也就是说,这部分人群的居民医保“两病”待遇已自动享有。“两病”待遇不是所有医院都可以享受,只能到“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购买“两病”用药。“两病”患者到用药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按照65%的比例报销,糖尿病患者季度支付限额为200元,高血压患者季度支付限额为100元。患者在“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时报销。与家庭医生签订升级服务包的“两病”患者,病情适用于专家推荐治疗方案的,在使用推荐治疗方案治疗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5%。

参保人同时确诊为高血压和糖尿病的“两病”人员,限额为300元/季度,限额不滚存、不累计。已享受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规定病种(包括俗称“慢病”和“门诊大病”)补助的患者,继续按原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与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待遇可以兼得。2022年慢病买药报销最新政策如下: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病管理办法》第三条 慢特病病种定为十三个病种,定额标准如下: 高血压病(伴靶器官损害)150元、冠心病200元、脑梗塞后遗症或脑出血后遗症300元、癫痫300元、结核病(活动期)100元、糖尿病300元、精神病400元、甲亢100元、帕金森氏病3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2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400元、慢性肾病400元。